#你问我答# 成都市公积金提取疑问
网友提问:我在成都市公积金账户中有3万多元的余额。2025年元旦当天,我购买住房提取了3600元。现在,我想提取剩余的金额,但在APP上尝试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时,系统提示今年已进行过提取,无法操作。我想知道如何提取剩余的余额呢?
成都公积金中心回应:经核实,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今年已办理购买住房提取,那么您需要次年一月再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和按月还贷协议签约。对于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申请时间需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每月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全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不包含因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司法部门冻结、职工个人未办结公积金业务等原因锁定在账户中的余额。
来源:蓉城政事